甘肅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百日行動
醉駕一律刑拘、頂格處罰、吊銷駕照
大西北網訊 近期,全省范圍內因酒駕、醉駕導致連續發生惡性交通事故,為有效遏制事故發生,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,省公安廳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省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百日行動。
據介紹,交警部門將以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,涉酒事故易發、多發點段以及城郊接合部國省道路和農村縣鄉道路、重要村鎮和集市周邊道路為重點路段,以周末、節假日和午后、夜間,農村紅白喜事、逢集逢會、重大民俗活動等為重點時段,以城市小型客車,農村面包車、摩托車為重點車輛,結合超速、超員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整治,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。
公安交管部門將采取錯時執勤、晝夜巡查、定點蹲守、分散設卡以及異地用警、交叉執法等組織方式,在保持城市整治力度不減的基礎上,加強城郊接合部國省道路和農村地區的酒駕醉駕整治力度。發揮農村“兩站一室三員”的作用,充分依托在重要路段、村口設立的勸導站,及時勸阻、舉報酒駕醉駕行為,集中整治期間實現所有鄉鎮執法全覆蓋。
集中整治期間,查處的醉駕行為實行“五個一律”:一律立案查處,一律刑事拘留,一律公開曝光,一律頂格處罰,一律吊銷駕證。對于職業駕駛人酒駕醉駕的,將通報所在單位和企業,建議調整工作崗位。同一運輸企業連續出現兩次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,將通報提請當地安全生產委員會,并建議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“一票否決”,推動企業落實駕駛人教育監督主體責任。
此外,嚴格實行查處現場宣讀、報告制度,對當事人實施呼氣酒精含量測試后,民警將當場向當事人宣讀檢驗結果,并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宣讀過程和酒精檢測儀顯示數據,對需要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的,當場提取血樣、當場登記封裝,快速送檢、快速鑒定。同時,進一步推進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與個人信用掛鉤,實施聯動懲戒;將嚴禁酒駕作為駕校學習、滿分培訓、審驗教育及考試的重點內容;組織餐飲娛樂行業協會,向轄區飯店、賓館、酒吧、娛樂等涉酒場所發送倡議書。鼓勵廣大群眾舉報酒駕行為,兌現獎勵機制。
(責任編輯:張云文)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