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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曲地區地處西藏自治區北部,位于青藏高原腹地,是長江、怒江、拉薩河、易貢河等大江大河的源頭。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,青藏公路、青藏鐵路橫貫境內。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青海省交界,東鄰昌都地區,南接拉薩、林芝、日喀則三地市,西與阿里地區相連。境域面積450537平方千米,下轄10個縣,1個特別區,截至2010年,全地區總人口462382人。行政公署駐那曲縣那曲鎮。
那曲地區除東部少量的半農半牧區外(耕地面積約8萬畝),基本上是一個純牧區,擁有草地面積5億多畝,其中可利用草地面積3.8億畝。
"那曲"因境內那曲河(怒江上游)而得名,舊譯"黑河",明末清初和碩特蒙古稱喀喇烏蘇,清代作哈拉烏蘇、喀拉烏蘇,為"那曲"這一藏語地名的滿語義譯。
那曲歷史悠久,從20世紀50年代,地質學家和考古學家就在藏北高原發現許多打制石器,其形狀和制造工藝,普遍帶有游牧文化的特征,基本上屬于舊石器時代中期或晚期的文化遺物,距今大約1-5萬年。那曲地區明確見于史料最早的,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權,在漢文史籍中稱之為羊同。在藏文史籍中,將這一地區稱作"卓岱",意為"牧業部落",稱這里的居民為"卓巴",意為牧民,或"羌巴",即北方人,或"羌日",意為北方部落。在象雄鼎盛時期,象雄人將其地域劃分為內、外、中三部。那曲地區,大致屬于中象雄和外象雄。中象雄的中心"當惹瓊宗",就在那曲地區西南隅的當惹雍錯湖畔一帶。象雄勢力衰微后,地域西縮。在7世紀前后,這一地區的東部地域歸屬于蘇毗部落統治。后來,吐蕃部落逐漸強盛,統一了全藏,建立了強大的吐蕃王朝,藏北也被納入其統治之下。松贊干布時期,將吐蕃分為四臺和61個東岱(相當于千戶),原蘇毗部落故地設"孫波如",共轄11個東岱,作為吐蕃向西域和河湟江岷地區擴張的基地,這一帶顯得特別重要,史稱"軍糧馬匹,半出其中".宋朝(960-1279)以后,那曲和羊八井、幫倉(今當惹湖和昂則湖一帶)、朗如(今班戈縣一帶)被稱作北方四部落。